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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延安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2-26 09:14

延安市统计局

延安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5号)和《陕西省统计局 陕西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措施落地生效,现就我市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招商引资的成效和区域内企业经营与发展,最终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等诸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开展县域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是准确评估全市“放管服”改革成效和改善全市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通过评价工作,可以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到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相关县区、相关部门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延安经济实现追赶超越、创新发展提供动力。各县区、延安高新区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全力为做好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由市、县区统计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县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等部门配合。该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新任务,各县区要统筹安排,确定专门领导牵头、专人具体负责实施,确保责任到人,把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快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情况,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配合。要尽快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确保全市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三、统一方案,规范管理。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依据调查方案,各县区统计局和延安高新区要统筹规划、严密组织,立即投入工作,依法组织调查,按时上报调查数据。调查数据经市统计局审核后报省统计局,省统计局审核评估并经省政府审定后统一对外发布。

四、强化保障,协调配合。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数据是省委、省政府对市、县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按照财政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调查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各县区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调查工作和调查经费支持,满足工作需要。县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同级各相关单位的协调与组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为统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县区统计局、延安高新区统计机构确定1位主管局领导和指定1名联系人,务必于3月5日前报市统计局。

联系人:解蓉  电话:0911-2160330

 

 

延安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延安市统计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