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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延安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0541元

2019年,延安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541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4830元。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4808元、制造业87495元、采矿业85523元,分别为全市水平的1.34倍、1.24倍、1.21倍。年平均工资后三位的行业是住宿和餐饮业37577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45879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7311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3.3%、65.0%、67.1%。

2019年延安市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2019

总        计

70541

农、林、牧、渔业

67098

采矿业

85523

制造业

8749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4869

建筑业

56265

批发和零售业

5616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2991

住宿和餐饮业

3757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4808

金融业

74403

房地产业

5439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859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145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401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5879

教育  

71124

卫生和社会工作

6542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731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6302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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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计范围

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2019年非私营单位全市共调查6507家,就业人员约34.8万余人。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