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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延安市统计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在延安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yanan.gov.cn/)上刊登,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延安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911-7090331;传真:0911-7090391;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一号楼3楼331室;

邮编:716000;

电子邮箱:yastjj7090331@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加大统计监督力度、强化经济形势研判,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解读回应热点问题,探索开发多样化统计产品,促进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68条,其中,我局官方网站共上传信息533条,微信公众号“延安统计”累计发布信息165条,微博官方账号“延安统计”累计发布信息170条。通过延安统计信息网和延安市人民政府网,回复群众数据咨询留言169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8件,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8件,目前均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合理设置网站栏目。以门户网站为依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设置了统计分析、统计数据、解读回应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信息。

创新编印统计资料。2023年共形成网报汇总报告70余期,统计分析报告112期,编印两会资料《新征程 回首来时路》1300册,《统计快讯》11期,《统计月快报》11期,《数据之窗》4期,《延安统计年鉴(2022)》《延安五上企业统计年鉴(2022)》《2022年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应知应会手册》等统计产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共设有2个政务新媒体(其中:微信公众号“延安统计”,新浪微博“延安统计”),已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监管。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统计业务两手抓,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时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会议,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更新内容还不够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二是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浏览量有待加强、群众知晓度有限。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各类板块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专业性,提高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浏览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