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延安市统计局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在延安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yanan.gov.cn/)上刊登,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延安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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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全市统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及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不断深化监测预警,优化统计服务,强化统计监督,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打造“忠诚型、效能型、专业型、创新型、清廉型”统计,为延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64条,其中,我局官方网站共上传信息612条,微信公众号“延安统计”累计发布信息249条,微博官方账号“延安统计”累计发布信息103条。通过延安统计信息网和延安市人民政府网,回复群众数据咨询留言110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6件,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16件,目前均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合理设置网站栏目。以门户网站为依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设置了统计分析、统计数据、解读回应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信息。
创新编印统计资料。2022年共形成网报汇总报告80余期,《延安统计》138期,《送阅件》4期,编印两会资料《建党百年恰风华 统计画卷绘延安》1500册,《统计快讯》11期550份,《统计月快报》11期200册,《数据之窗》4期200册,《延安统计年鉴(2021)》《统计知识应知应会》《企业入库要求》等统计产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共设有2个政务新媒体(其中:微信公众号“延安统计”,新浪微博“延安统计”),已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监管。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继续坚持政务信息公开与统计业务两手抓,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时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会议,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理解还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不够全面;二是个别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强;三是信息公开后回应和解读跟进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条例》基本内容、要求的理解,强化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打好基础;二是扎实落实市统计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夯实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该公开的信息坚决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办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统计领域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