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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延安市统计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在延安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yanan.gov.cn/)上刊登,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延安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911-7090331;传真:0911-7090391;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一号楼3楼331室;

邮编:716000;

电子邮箱:yastjj7090331@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解读回应统计数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78条,其中,我局官方网站共上传信息1013条,微信公众号“延安统计”累计发布信息370条,微博官方账号“延安统计”累计发布信息195条。通过延安统计信息网和延安市人民政府网,回复群众数据咨询留言6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2件,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12件,目前均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合理设置网站栏目。以门户网站为依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设置了统计分析、统计数据、解读回应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信息。

创新编印统计资料。2021年共形成网报汇总报告62期,统计分析报告120期,编印两会资料《“十三五”延安新成就》1500册,《统计快讯》11期550份,《统计月快报》11期1650册,《数据之窗》4期600册,《延安统计年鉴(2020)》《延安五上企业统计年鉴(2020)》《2020年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我为统计、初心不渝》等统计产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共设有2个政务新媒体(其中:微信公众号“延安统计”,新浪微博“延安统计”),已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监管。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继续坚持政务信息公开与统计业务两手抓,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时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会议,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后对经济形势、统计数据分析解读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较为薄弱。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抓好监督考核,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夯实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保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三是拓宽公开渠道,持续加强统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努力实现统计数据“随手获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