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logo

延安市统计局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延安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延安市统计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在延安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yanan.gov.cn/)上刊登,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延安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911-7090331;传真:0911-7090391;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一号楼3楼331室;

邮编:716000;

电子邮箱:yastjj7090331@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系列文件要求,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全力构建现代统计体系,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解读回应热点问题,探索开发多样化统计产品,促进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1.通过多种渠道,解读统计政策法规及数据。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对社会公布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及简要分析,定期发布《延安统计公报》。微信公众号“延安统计”累计发布信息57条;微博官方账号“延安统计”累计发布信息64条。通过延安统计信息网和延安市人民政府网,回复群众数据咨询留言41次、数据20余笔。

2.政府网站、局机关网站信息公开。将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服务公开、权责公开的主阵地。一是全部信息公开。按照“能公开全公开”原则,基本实现政务活动、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等信息全部公开。2020年,我局官方网站共上传信息649条,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传信息410条。二是落实整改要求。根据全市政府网站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和网站普查检测报告中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完善,并坚持做到维护常态化。

3.创新编印统计资料。2020年共形成网报汇总报告50余期,统计分析报告132期,编印两会资料《统计数据看延安》1500余册,《统计快讯》10期300份,《统计月快报》10期1200册,《数据之窗》3期450册,《非公数据快报》3期300册,《延安统计年鉴(2019)》《延安五上企业统计年鉴(2019)》等统计产品。2020年第二、三季度市政府政务信息采编报送第一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微信图片_20210121163731.png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0.png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png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理解还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不够全面;二是个别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强;三是信息公开后回应和解读跟进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条例》基本内容、要求的理解,强化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打好基础;二是扎实落实市统计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夯实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该公开的信息坚决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办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统计领域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