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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 引 号:   016074151/2019-00129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发文机关   延安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2019-10-15
   标  题:   延安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文  号:   无   发布日期:   2019-10-15 20:31:00
   公文时效:   有效



延安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延安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省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贯彻全国、全省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省级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实施全市“五上”、“五下”企业排查、摸底、审核、申报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运行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科技研发、企业创新、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开展能源消耗统计、小康监测、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市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县域经济发展监测、文化产业、省级工业园区、服务业、市场物价、旅游资源、社会物流等专项调查工作。

(六)承担统计分析及统计咨询服务,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九)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干部专业技术职称、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市县住户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方案》要求,市统计局负责全市“五下”企业抽样调查,开展“五下”企业排查、摸底、审核、申报。国家统计局延安调查队组织实施全市住户调查,负责住户调查任务布置、调查管理、数据审核等工作,市统计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延安市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秘科

(二)综合核算与执法监督科

(三)农村与人口就业统计科

(四)工业与能源统计科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六)社会与服务业统计科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依法治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

(二)努力提高统计服务能力

(三)加强统计监测预警

(四)继续提升统计能力

(五)全力做好“五上”企业入库工作

(六)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七)统计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八)部门统计成效明显

(九)扶贫支教创文一同推进

(十)坚持以抓好党建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市统计局本级及所属市普查局1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延安市统计局本级(机关)

2

延安市普查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员66人,其中行政55人、事业1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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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及原因。

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1671.82万元,较上年度增加557.11万元,增长49.97%,主要原因是市政府提高了在职人员的目标责任考核奖标准,以及政府统计管理专项经费。

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1671.82万元,较上年度增加555.44万元,增长了49.75%,主要原因是市政府提高了在职人员的目标责任考核奖标准,以及增加政府统计管理专项经费。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1378.4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1.34万元,为基本行政运行经费和各项业务专项经费;其他收入47.14万元,为省局直拨的业务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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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129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3.35万元,包括基本行政运行经费和各项业务专项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54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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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及原因。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1.3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240.55万元,增长了22.05%,主要原因是市政府提高了在职人员的目标责任考核奖标准,以及增加政府统计管理专项经费。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250.6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153.7万元,增长了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统计管理专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0.67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3.13万元,为基本行政运行经费和各项业务专项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54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7.79万元,为人员工资、津贴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37.79万元,为政府统计的各项业务商品服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较上年减少3.6万元,减少了47.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派车,并实施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严格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明确职责完善制度,使车辆运行维护费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无变化。

2018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 较上年减少3.6万元,减少了47.37%,下降的原因是履行节能减排的同时,进一步抓好了公务用车管理,健全使用管理制度,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能,降低使用能耗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04万元,减少了100%,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严格管理,从严控制,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并形成规定,规范日后的接待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年初预算7.2万元,差值为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差值为0万元,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工作;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差值为0万元,原因为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年初预算为7万元,差值为3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履行节能减排的同时,进一步抓好了公务用车管理,健全使用管理制度,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能,降低使用能耗;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0,年初预算为0.2万元,差值为-0.2万元,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严格管理,从严控制,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并形成规定,规范日后的接待

3.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17.88万元,较上年减少8.27万元,减少了31.63%,原因为严格控制培训规模和次数。

4.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会议费支出52.04万元,较上年增加15.58万元,增长了42.73%,原因为增加政府统计及经济普查等专项业务工作会议。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 1个,共涉及资金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7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1.26万元,增加了10%,原因为2017年度上级安排的各项普查工作已经结束。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延安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

延安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