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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索 引 号:   016074151/2018-00052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发文机关   延安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2018-03-19
   标  题:   延安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3-20 15:12:55
   公文时效:   有效



延安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贯彻中、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拟定全市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贯彻全国及全省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省两级统计调查任务;

(三)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运行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开展能源消耗统计、城乡住户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文化产业、安全感、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劳动力资源、服务业、工业品价格、市场物价、旅游资源等专项调查工作;

(六)承担统计分析及统计咨询服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依法审批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九)参与各县区目标责任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十一)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十二)组织、指导统计干部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重大政治判断,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省总体部署,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提出我市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即: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其中一产增长5.5%左右,二产增长7.8%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左右,三产增长11%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

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给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将统计工作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之中;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国家统计局以此为行进目标,做出了构建“六大体系”、实现“五个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在2月初召开的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省局对贯彻落实国家局要求,做好新形势统计工作,也做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确立了“覆盖全面、调查准确、服务优质、运作高效”的工作思路。全市统计系统必须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主动适应新时代、紧跟新时代、服务新时代,全面把握新时代要求,更加自觉地从全国、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来谋划、部署、推动统计工作。

2018年,我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追赶超越、转型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深化统计改革,强化统计基础,坚持依法治统,不断提高数据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一)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创新

扎实推进中央《意见》和省、市《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央《意见》和省上《方案》制订的我市《实施方案》,于元月份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印发实施,主要改革措施共13条,统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统筹推进职责,今年要加快推进落实并见到实效。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理清思路,明确贯彻落实的方向和重点。二是要加强同纪检、组织、编办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共同研究探索,逐条形成具体落实意见和措施,形成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落实。三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县统计局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对每条措施都要明确主抓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夯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加快构建起健全的数据质量责任体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党政同责责任制和问责制。四是要履职尽责,强化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统计监督,对月度、季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如实地反映情况、揭示问题、纠正偏差。

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创新。一是全面落实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调整优化业务分工方案和省局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月度劳动力调查移交和“五下”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承接工作。局队要加强沟通交流,密切配合衔接,做好业务培训,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确保平稳过渡,顺利交接。二是要认真落实核算改革。根据国家统计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和《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方案》,加快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夯实基础数据采集,完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国民经济核算的统一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客观真实反映我市经济运行成果。三是要继续深入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重点做好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统计由形象进度法向财务支出法制度的变化,指导企业适应改革要求,完善凭证资料,确保投资增速平稳增长。四是要积极推进完善“三新”统计。新经济企业今年将有一个突破性的发展,市、县统计部门要密切跟进,掌握进展情况,指导企业入统报数。要认真研究调查核算方法,加强“三新”统计分析,确保企业贡献最大化。五是要全力配合指导富县搞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全国试点工作。六是要探索建立产业园区统计制度。力争上半年形成完整方案,下半年运行实施。

(二)全力推动从严治统、依法治统

将贯彻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理建议办法》与《统计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全力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基层和各领域延伸。一是加强普法宣传。落实中央《意见》要求,加快推动统计法规进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学院。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重点,加强与陕西新闻西部网、延安电视台、延安日报社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公民、全体调查对象、各级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全体统计工作人员经常性宣传《统计法》及统计知识。二是强化统计执法。全面执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违法举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积极推进“双随机”抽查,与各专业、各部门数据质量核查检查相结合,搭建起及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完整体系。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强与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案件责任追究到位。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行为的通报曝光力度。结合信用延安建设,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并充分用好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四是加强统计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争取成立市统计综合执法机构,支持各县区充实和优化统计专业执法人员。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三)扎实抓好统计调查普查

一是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多项重大统计改革的基础和依据。要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和要求,集全社会、全系统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四经普准备工作。要严格按照普查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组建普查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普查经费,强化部门合作参与力度。要抓住关键环节,全力抓好普查物资筹备、综合试点、普查区域划分与绘图、“两员”选聘和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等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二是要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发布、总结表彰及资料开发工作。充分利用普查成果,做好普查数据与年报和历史数据的修订和衔接。三是扎实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按照全省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调查单位相关信息的核查;积极组织调查单位参加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培训,加强对县区统计局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和调查单位的工作指导;强化各调查单位的数据审核和上报,保证各项数据真实可信。四是继续组织实施好各个领域各专业常规统计调查,进一步提高调查质量和水平。

(四)持续加强“五上”企业入库工作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经济发展的所有成果都是通过企业来体现的。近年来我市“五上”企业培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省内其他市相比,在企业数量、规模、效益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各县区也极不平衡。我们要把“五上”企业培育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抓手。一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近年来“五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要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上”企业培育入库的通知》文件,明确培育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夯实工作责任,争取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二要强化指导,积极培育。要与发改、工信、城建、房管、商务、中小企业、金融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业务指导,提实意见建议,不断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做到每年都能“筛选一批、培育扶持一批、达标入库一批”,切实提高“五上”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三要严格标准,抓好审核。始终坚持“先进库、再有数、不在库、不出数”这一联网直报工作红线,进一步规范和夯实基本单位名录库,从发现、跟踪、入库各个环节入手,做到“及时发现,重点跟踪,抓好节点,顺利入库”。对上报的审批材料要层层把关,及时审核,确保收集上来的材料齐全、规范,对不完善的要尽快补充完整,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做到即报即审,争取一次性报送成功。

(五)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加强统计监测预警。紧扣“追赶超越”定位,持续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重要指标的动态监测,坚持对与GDP核算相关的指标月月分析、月月预警,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早报告,做到早预警、早研判,分析问题要深入、准确,依据要真实充分,对策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调控提供高效统计数据支撑。

提高统计分析研究水平。统计分析是统计服务的重中之重。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形成分析成果。今年要组织对新经济、苹果后整理、工业新增企业和新投产项目、服务业、产业园区发展等领域进行专题调研分析。要下功夫提高调研分析水平,深入挖掘统计数据资料,广泛了解掌握经济社会及重点领域发展状况,对照外地先进经验,把现状分析清楚透彻,把问题和不足找准,把对策和建议提实,切实发挥好统计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

丰富统计信息服务。要聚焦公众关切,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正确引导舆论,满足公众需求。要积极创新传播方式,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市政府网站、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薄等新媒体发布统计信息,解读统计数据,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统计信息服务。组织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相关宣传报道,办好“统计开放日”活动。

抓好各项专项监测。一是加强县域经济监测考评和季讲评工作。做好上下级之间、年度之间、指标之间“三个衔接”,加强对各县区上报数据的审核,客观公正地反映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强对全市13个县区在全省107个县区所处位次的监测预警,做好对重点县区主要经济指标的分析和研判。二是做好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加强对样本企业的业务指导,确保这项工作开局良好、评价结果客观准确。三是做好能源统计监测工作。按照国家能源统计制度的新任务、新变化、新要求,主动适应,扎实做好全年工作。四是做好绿色发展统计监测准备工作,全面反映市、县区两级绿色发展成果。五是继续开展设施蔬菜及果业监测样本户数据质量抽查,切实保证源头数据质量。

(六)切实加强统计能力建设

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保障,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提高部门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积极探索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提高数据交换频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发布部门统计数据,促进部门间统计资料共享。密切配合做好经济普查等大型普查调查、名录库维护、全面小康监测、妇女儿童监测、文化产业监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等工作。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法人企业单位统计能力建设,夯实统计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力量,改善基层统计条件。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准确、内容全面、操作方便、责任明确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从源头上保障数据质量。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全力做好四经普数据处理保障,巩固和拓展联网直报系统,优化完善统计数据采集上报软硬件环境。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做好年轻干部的培养与选拔工作,不断改进干部队伍梯次结构,促进各类统计人才更快成长和更好发挥作用。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市、县统计业务骨干和相关部门统计人员赴外地或高校学习、交流、考察,积极邀请有关专家和业务精英来延讲课,继续扩大对部门、县区、乡镇、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范围,全面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和所属参公单位算、事业单位预算。其中,延安市统计局本级与延安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延安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延安市第三产业经济社会调查队、延安市统计局电子计算站设一个经费账户,经费在一起核算;延安市普查局设一个经费账户,经费独立核算。

纳入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6个,基本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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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8人,实有人数66人:其中统计局机关(含后勤所)编制21人(行政16人、事业5人),实有20人(行政16人、事业4人);普查局编制11人、实有人员11人;城调队编制8人、实有人员8人;农调队编制8人、实有人员8人;三产队编制11人、实有人员10人;计算站编制9人、实有人员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预算车2辆,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7.31万元,其中本年度(当年)专项业务经费0万元(空表已报送)。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空表已报送)。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总收入1137.31万元,较2017年1145.34万元总体减少8.03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变化,新考入公务员1人,退休2人,财政每年压缩公用经费15%,车辆和会议经费压缩10%等。2018年收入预算113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3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2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1.5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7年底在册人数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2018年部门支出安排1137.3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3.97万元,上年结转293.34,较上年减少8.03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变化,新考入公务员1人,退休2人,财政压缩公用经费15%,车辆和会议经费压缩10%等,压缩其他经费支出,保证2018年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统计局财政拨款收入1137.31万元,较2017年减少8.03万元,减少原因是统计局人员的变化,财政压缩公用经费15%,车辆和会议经费压缩10%等,压缩其他经费支出,保证2018年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转。2018年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1137.31万元,较上年较2017年减少8.03万元,减少原因是统计局人员的变化,财政压缩公用经费15%,车辆和会议经费压缩10%等,压缩其他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1137.31万元,较2017年减少8.03万元,由于经费不足,压缩其他经费支出,保证2018年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转。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属于统计信息事务,其中行政运行1067.5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69.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3,减少原因是统计局人员的变化,财政压缩公用经费15%,车辆和会议经费压缩10%等。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人员经费支出705.7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31.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3万元, 减少原因是统计局人员的变化,财政压缩公用经费15%,车辆和会议经费压缩10%等。

本部门无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延安市统计局2018年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32.6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支出0.2万元,预计2018年公务接待支出0.2万元,与上年持平。2、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无增减变化。3、车辆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支出11.4万元,预计2018年车辆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减少4.4万元。4、会议费:2017年预算支出18.4万元,预计2018年会议费支出13.6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4.8万元。5、培训费:2017年预算支出12.7万元,预计2018年培训费支出11.8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0.9万元。2018年市统计局要严格落实减少会议次数、压缩会议和培训的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行,节约开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431.5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17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计507.97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76.39万元,财政压缩公用经费15%,车辆和会议经费压缩10%等,本部门决定压缩其他各项经费的支出,尽量保证2018年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81.97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48.98万元、服务类预算32.9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延安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