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贯彻中、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拟定全市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贯彻全国及全省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省两级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运行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开展能源消耗统计、城乡住户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文化产业、安全感、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劳动力资源、服务业、工业品价格、市场物价、旅游资源等专项调查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及统计咨询服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依法审批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参与各县区目标责任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统计干部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市统计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持“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整体工作呈现出“五突破一提升”。五突破:一是“四上”企业月度入库72户,突破企业“一套表”改革以来最高纪录;二是统计分析被国家统计局内网采用19篇,突破历年最高水平;三是统计产品数量和品种均有重大突破,共九大类近万册,为历年之最;四是基本单位名录库突破县区界限,延伸到乡镇,同比新增法人单位3340个;五是统计调查突破传统手段,三个专业采用了PDA传输、农业普查采用卫星遥感测量技术。一提升,即服务型统计建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国民经济核算、非公经济等5个专业被评为全省优秀,工业、服务业等12个专业被评为全省良好。我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任务和“转型发展、追赶超越”目标,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突出应统尽统和统计分析两个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推进各项统计改革,扎实抓好经常性统计和各项普查、调查工作,加大统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全市各级统计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统计保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方合力推进,狠抓“四上”企业入库。继续把“四上”企业培育入库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市委、市政府狠抓产业培育和月通报、季讲评的强力推动下,全市统计系统上下联动,制定培育入库方案,向乡镇延伸基本单位名录库,分专业算账筛选提供名单。市上领导深入企业现场办公、分片培训、定期通报,县区、部门、企业合力推进,全年新增“四上”企业166户,其中工业21户,建筑业7户,批发零售业56户,住宿餐饮业20户,房地产业11户,服务业51 户。全市“四上”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2.1%,达到1031户,总量首次突破一千户,对全市GDP、规上工业、服务业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增长都起到了较好的拉动作用。
(二)市县共同努力,提高统计分析质量。继续坚持“主动分析、及时分析、深度分析、全面分析”的做法,“一月一分析,一季三研判”的分析机制,统计分析和信息分类采用积分制办法,向县区、科室和专业人员分别下达任务,开展统计分析经验交流和“一会两评”活动,全年共撰写统计分析418篇,其中综合预测性分析14篇、专题性分析58篇。全年市网采用各类统计信息715篇(其中市局258篇、县区457篇),省网采用148篇(其中市局137篇),国家网采用19篇(其中市局17篇),创历史新高(2015年国家网采用9篇)。其中多篇分析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省统计局通报表扬或被《中国信息报》、《延安政报》、《延安工作》和《延安督查》采用。编印了《延安“十二五”时期统计分析汇编》、《统计数据之窗汇编》系列资料(一套9本)、《国家局内网采用统计分析汇编》、《统计快讯》、《统计月快报》、《数据之窗》、《市情概要》、《延安统计年鉴(2015年)》、《延安经济普查年鉴-2013》。印制了《“十二五”时期延安统计工作风采》画册。在《延安日报》、市政府信息网、市局内网及媒体发布了《2015年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三)突出四个重点,强化统计监测。一是监测重点工作。根据全市重点项目进展慢、“四上”企业培育入库难度大、居民收入记账不规范等问题,各随机抽取100个项目、企业、记账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三个一百”调研监测活动;根据农业雹灾频繁出现,全市经济下行压力大等问题,组织市、县(区)统计局长,分组交叉进行了调研和监测;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持续负增长、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核查分析。这些措施均起到了积极的警示和促进作用。二是监测重点企业。将各专业在库前20户“四上”企业共120户作为固定监测对象,逐月按季提前预测、网报跟踪,准确把握企业运行趋势,多篇监测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了数据支撑。针对延长油田原油价格下调对工业增加值和GDP影响,向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延长油田原油价格变动对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GDP增速影响的汇报》,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针对成品油和烟草销售进行了专项调研,及时了解成品油和烟草行业下降原因,形成《困境之下油类企业有压力更有契机》调研报告,得到了市政府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撰写的《1-7月全市规上工业继续下滑 形势严峻》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延安“十二五”能源生产迈上新台阶节能降耗取得新成效》,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并批示。三是监测重点指标。将GDP、规上工业、服务业、固投、居民收入、社零、能耗等列为重点监测指标,定期与相关部门和企业沟通,并将监测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对文化产业、科技投入、社零、用电量等相关指标,保持与相关部门的经常性沟通联系,及时研判形势,提出对策。四是监测重点县区和部门。将宝塔区和涉油、渉煤县区列为重点县区,市局各专业进行重点监测。主动与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等部门联系,建立统计联席会议制度,保证了统计监测科学有效。
(四)执行调查条例,搞好专项调查。一是精心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组建了各级普查机构,落实了普查人员,编制了经费预算,圆满完成了综合试点、业务培训、宣传动员、清查摸底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市、县、乡共成立普查机构126个,落实普查工作人员978人,聘用“两员”8839人,协调落实市县普查专项经费512万元,实现了市、县、乡三级机构、人员、物资保障全覆盖。市农普办向各县区派出督查组六批、80多人次。我市三农普工作得到国务院农普办督查组和省统计局、省农普办的高度评价,走在了全省前列。二是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积极稳妥。完成了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审核、汇总、评估、资料整理归档、业务技术总结及表彰后续工作,全市10家单位29名个人荣获表彰,为全面了解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总量和结构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制定和调整人口发展政策提供了数据支撑。三是完成了“三新”统计工作调查。根据《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对高新技术制造、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指标、四众平台企业、采用四众模式平台企业、网上零售额、网购替代率分类情况和城市商业综合体等情况,充分利用“四上”企业资料,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对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进行集中培训,统一布置,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并一次通过省局验收。
(五)紧扣延安实际,稳步推进统计改革。一是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签订了责任书,定期与国土、水务、环保、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进行会商、试填试报,与全国五个试点市进行了互动交流,先后接受了国家统计、农业、水利、林业等部委专家的督查指导,与省统计局联合编印了《陕西省延安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资料汇编》,7月底将试点报表及试点工作总结报送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按期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根据省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精神,建起了市县投资统计台账,集中进行了三次项目实地核查,严格了网报规定,投资统计改革顺利推进。三是城乡一体化改革。局队密切配合,严格执行《陕西省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方案》,高质量地完成了城乡住户的各季数据评估认定和发布解读工作。四是按规定完成了统计核算改革的各项任务。
(六)围绕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法治和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了以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随机选定为内容的“双随机”检查活动,建立了执法人员库,先后对25户企业进行了随机检查。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做客《延河热线》与听众进行了互动,与西部网(陕西新闻网)合作,开设《延安市统计局开课啦》栏目,每周定期全面系统宣传《统计法》并解读有关统计指标知识。选派各县区统计业务人员参加了国家统计局举办的三期业务培训班,选派市局业务骨干到省局参加师资培训,组织390余人参加了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举办了120人参加的市、县统计局及企业能源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分别与市住建局、房产办召开全市资质内建筑、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培训会议,有效保障了数据上报质量。
(七)创新学习载体,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党组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重要工作党组研究决定。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成了规定的所有学习、讨论任务。“党员小书包”做到了凡学必考,学习情况被市委组织部通报表扬。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经验交流和学习笔记展评活动、“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活动。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按期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精准脱贫帮扶、支教等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统计局管理的单位共6家,基本情况如下: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部署,编制2016年部门决算。
(一)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1314.9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5.76万元,其他收入219.2万元。较上年增加379.26万元,增长40%,主要是基本经费人员工资增长。
2016年支出决算115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6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49.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1.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03万元;项目支出166.89万元。较上年增加164.66万元,增长16%,主要是基本经费人员工资增长。
(二)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费共计494万元,较去年增加178.6万元,增长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是农业普查年,各项费用的支出都较上年有所增长。
(三)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2016年度我局无因公出国(境)安排;2016年度我局公务接待3次,接待人员9人;接待费0.21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58%;2016年度我局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27万元,较上年减少26.73万元,下降70%;2016年度我局会议费为50.78万元,共召开会议14次,参会人数1451人,较上年增加1.68万元,增长3%,增长的原因是我局抽样调查、农业普查等工作增加;2016年度培训费为27.22万元,共培训8次,人数780人,较上年增加5.15万元,增长5.22万元,增长23%,由于普查、调查量大,培训基本人员增加所致。
五、2016年我单位部门决算无限额以上政府采购。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