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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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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 引 号:    016074151/2017-00021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发文机关   延安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2016-10-19
   标  题:   延安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6-10-20 18:29:00
   公文时效:   有效



延安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统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贯彻中、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拟定全市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贯彻全国及全省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省两级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运行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开展能源消耗统计、城乡住户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文化产业、安全感、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劳动力资源、服务业、工业品价格、市场物价、旅游资源等专项调查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及统计咨询服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依法审批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参与各县区目标责任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统计干部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加快改革创新,提升统计科学发展能力。全面推行全市GDP统一核算,建立规范的地区GDP统一核算机制,确保全市数据与各县(区)数据的衔接。做好能源统计监测、县域经济监测、文化产业统计监测、服务业统计监测、城乡居民收入调查、非公经济调查、特色农业监测、贫困监测等项目。举办“统计大讲堂”活动,以提高应对统计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统计管理,提高数据质量管控能力。加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严格统计调查制度和项目审批,进一步清理调查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各专业、各县(区)、各部门统计业务协调管理,切实提高协调性;加强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市统计调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加强和规范专业基础工作,提高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提高专业统计工作水平。加强县乡统计队伍建设,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县乡机构改革中把优秀人员充实到统计队伍的新要求,确保在县乡机构改革中,统计队伍稳定、工作衔接。加快推进乡镇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力争实现新突破,完善县乡统计工作规范和工作标准,加快推进县乡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保障水平,逐步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和工作精力向基层的倾斜力度。加强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依法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按照中省统一部署,积极认真、整体有序地大力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提高统计数据处理能力。全力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和动态维护,加强数据处理平台建设,努力建设数据采集、加工处理、数据存储、信息发布全流程的统计业务处理平台。

  (三)做好数据分析,提供统计优质服务。要坚持服务型统计“政府统计是主体,部门统计是支撑,企业统计是基础,社会统计是补充”的原则,创新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在丰富统计产品上狠下功夫。继续编印“统计快报”、“统计快讯”、《延安统计年鉴》及“延安市情概况”等统计产品。同时要寻求创新,增加品种,提高质量,使统计产品能直观、简明,不仅能给各级领导起到“参谋”作用,而且也要让普通的百姓能“看得懂,用得上”。二是在统计分析和信息上下功夫。要采取有效措施,使统计数据得到及时分析、主动分析、全面分析、深度分析,力争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质量上有明显的提高。确保统计分析突破100期,统计信息突破800条,其中省网要采用200条以上。三是在统计调查研究上下功夫。要以“跳出统计看统计”、“跳出延安看延安”的理念,加强与毗邻地市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的开展一些专题调研,以文字、数据、图表、照片等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形成高质量、高水平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丰富的统计产品,扎实细致的服务,极大的满足了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及被调查对象对统计数据和统计服务的需求,得到了他们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四)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专项调查工作。2015年,国家、省统计局将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开展多项专项调查。市县区在做好专业定期报表的同时,统筹兼顾,精心组织,着力抓好以下专项调查工作。一是要抓好企业创新调查工作。企业创新调查是今年新开展的一个专项调查工作,量大面宽,涉及到我市200多户企业,时间要贯穿全年始终。去年,市局已对县区和企业进行了专项培训,省局派专家进行了辅导,因此,各县区统计局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严格按照调查方案要求,完成此项调查工作任务。二是认真做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要认真贯彻落实《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抓住重点,及早安排,要精心组织,全面采用PDA和互联网等方式,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高质量完成人口调查数据采集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总结历次普查经验,全面落实机构、经费、人员及普查物资,确保“三农普”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全面、深入地做好“三经普”数据资料的整理、研究、发布以及开发和利用工作。

  (五)坚持依法统计,提升统计法制保障能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推进统计法制基础建设,配备和充实统计执法人员,加强基层统计执法力量。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市县区统计部门要上下联动,结合联网直报及经济普查,扩大统计执法范围,确保检查的单位数达到1000户以上。各县区也要积极开展以县区为主体的统计执法检查,完成统计执法案件达到60件以上。曝光一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体现《统计法》的严肃性和震慑力,以促进统计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统计局管理的单位共6家,基本情况如下: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部署,编制2015年部门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935.7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5.70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9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1.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5.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7万元。

附件2: 2015年决算公开表(详情请下载)

2015fj.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