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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延安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12-28 09:18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14日至7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9月21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地评价了各项工作,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准确客观、中肯深刻,我局党组坚持做到逐字逐句分析、逐条逐项研究,系统梳理,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诚恳接受、主动认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措施,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整改落实的成效来推动统计工作更好发展。

一是统一思想。巡察组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察条例》,准确把握市委巡察组的各项要求。局党组书记找每一位班子成员谈话,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直面问题、查找原因、勇于担当、统一思想、查找根源、明确任务、立即整改,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领导。局党组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及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市局各科、队、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研究细化整改事项,明确人员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三是制定方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立即制定了《延安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围绕9个具体问题,提出深挖根源、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整改要求,切实做到反馈问题整改零遗漏、全覆盖。

四是夯实责任。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其他同志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整改任务的全面落实。全局上下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推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统计局内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两个月来,全局上下坚持对照整改、边查边改、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9个问题,逐条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明确人员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党内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氛围不浓厚,开展相互批评存在表面现象和一团和气的现象,没有达到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目的。“三会一课”制度落的不实(没有设立党小组)。

整改情况:在今年的民主生活会前我局将重点抓好会前准备、会中运行、会后整改三个环节工作。着力做好集中学习、谈心交心、征求意见三项工作,直面问题,班子成员要在会上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应当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应当开诚布公指出问题,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待批评应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无原则纷争,也不搞一团和气,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的召开。为进一步加强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好党员组织生活,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不断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经总支委员会研究,印发了《延安市统计局党总支关于成立党小组的通知》。

2、党组及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强,精神状态不佳,进取精神不足,服务意识和服务群众观念较差。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17 年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坚持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强大动力,目前中心组共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奋力谱写陕西统计改革发展新篇章》和《奋力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美好未来》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宣讲报告等12次集中学习。通过自学、集体学习、辅导授课等方法,切实增强党组成员及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并把“四个意识”体现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忠实履行职责,全面落实中省市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上来。切实加强统计分析,下功夫提高分析深度和质量,多篇统计分析报告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为市委、市政府改进宏观调控,加快实现追赶超越、摆脱垫底目标起到了积极作用。扎实开展了“三亮三比三评”、争创“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号”活动,要求党员干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比能力、比作风、比业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开展党员互评、群众评议、领导点评活动,组织党费收缴、工作纪律等专项检查,激发了党员干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3、统计基础工作薄弱,基层工作人员不稳定,统计台账不规范,指导培训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充分利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机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延安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实施方案》,并反复征求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现已呈报市政府研究审定,对于完善统计管理体制,依法加强县区统计机构和乡镇统计队伍建设,将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协调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县区政府对1032户在库“四上”企业和1557户收入调查户及在库重点项目全面发力,一手抓企业统计台账建立、统计力量加强等基础工作,一手抓统计数据的应报尽报,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统计基础工作逐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稳步提高,前三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均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加强统计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统计培训33轮次,全市统计从业人员2000余人接受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四上”企业入库工作,编辑出版《延安四上企业(2010年-2016年)》一书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截至10月底,全市共通过国家审批单位127家,其中“四上”企业54家,投资73家。入库的“四上”企业中,工业2家、建筑业5家、房地产15家、批零住餐业20家、服务业12家。

4、统计执法力度不够,统计数据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履行统计监督责任不力。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延安市统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9月25日启动“双随机”抽查摇号系统,开展2017年“双随机”抽查工作。从系统中随机抽取31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于9月26日至30日开展了“双随机”抽查,通过检查企业是否建立统计台账及原始记录和凭证,询问相关统计和财务人员,查阅财务报表、统计台账、调查表的方式,各检查组进行了现场业务指导。10月23日印发了《关于对延安绿谷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的通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的企业在全市进行了通报批评。

5、全面学习党的重大会议精神不够深入,创新性不强,结合实际工作不够好,有的党员干部对“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四个意识”等大政方针和政治理论一知半解,误解误读。

整改情况:按照整改方案,我局将整改措施认真细化、分解,狠抓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结合周三、周五的学习日和党员学习日活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对“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四个意识”等大政方针和政治理论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并将精神贯穿于日常的统计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充分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加强学习,按照整改措施,我们要求每个党小组每个星期至少要组织1-2次政治理论的学习,以党小组政治素质的提升,来推进全局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三是学习的最终目的就是能更好地指导和促进各项统计工作。对此,我们根据巡视组的要求,加强对统计人员业务提升,加强创新意识的提升,开展 “三亮三比三评”争创“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号”“学习讲话精神,助推追赶超越”专题大讨论和主题党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专题讨论等活动,使局系统干部进一步理解和掌握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以及“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等大政方针和政治理论,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成效明显。

6、党建工作不规范,投入精力不足,党组基本上对党建工作没有做专题研究,存在以例会和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也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夯实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三张清单》,建立了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和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述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制度,使党建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按计划、有步骤地运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机制。二是局党组按季度召开中心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具体组织党员执行党支部决议,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能力。三是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监督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和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组织党员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群众生活,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7、党员干部交流使用缓慢,出口不畅,影响干部工作的积极性,轮岗交流缓慢,如部分科长在一个岗位上长达20年未动。

整改情况:加大单位干部培训力度。组织干部参加初任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党的政策理论调训、抽调重点工作督查、上挂下派等工作。2名新招录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选派5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全省业务技能提升班,回来后对全局干部进行全员培训;局党办主任参加2017年第二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进行学习并为全体干部进行传达培训,1名县级领导抽调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农村科科长被抽调到省局农村处上挂锻炼,市局一名县级后备干部被市委组织部选派到河庄坪镇参与脱贫攻坚。众多的学习培训锻炼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市普查局2名优秀科长,分别经组织考察任用提拔为市普查局副局长和副县级调研员,充实到领导层,为下一步的岗位交流提供了基础。

8、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对干部日常监管不力,“一岗双责”责任不清,甚至没有履行。纪检组承担着本应由党组承担的部分党建工作任务和宣传教育工作,从而造成对党员干部监管的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履行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党组和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意识,切实转变观念,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积极支持纪检派驻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执行“三转”要求,纪检领导干部不再承担与纪检业务无关的工作,支持纪检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其承担的部分机关党建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已经交由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党总支已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落实工作。

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存在违规报销茶叶、招待费的问题,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规范,存在超预算支出、票据附件不全、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坚决纠正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等问题的发生,修订完善了《延安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支出。二是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执行预算支出和政府采购制度,做到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的大宗办公用品、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各种服务项目,都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严格按计划进行政府采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三是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计划进行政府采购,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坚决杜绝违规采购现象。对于违规发放的讲课费和差旅费已全部整改到位,共责令退回讲课费5人计3500元,退回违规报销差旅费22人计2856.5元,全部上缴财政。

三、巩固整改成果,全面推进统计事业发展

虽然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需通过深入整改逐步解决。局党组将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持久抓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注重从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问题从根子上解决,真正做到标本兼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是狠抓党建工作。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全局上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抓思想建设,严格干部管理。

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开展廉政谈话等活动,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三是全面构建长效机制。充分把握制度具有长期性、根本性、稳定性的特点,大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问题解决制度化、长效化。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对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巩固,防止反弹。对落实整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符合实际的有效举措,及时总结,以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对个别突出问题,强化分析研究,抓紧落实整改,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推进整改,实行跟踪监督。

四是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局党组将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进一步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市统计工作有效结合,总结好、运用好巡察整改的成果,以良好的作风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的政风、党风,推动统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互促互进。

局党组将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带领全局党员干部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中积极作为,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1-2160331;通信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一号楼3楼,邮政编码:716000。

中共延安市统计局党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