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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全市优秀统计分析报告的通知

来源:延安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11-14 15:41

 

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科、队、站,普查局:

为充分调动全市撰写统计分析的积极性,提升统计分析质量,更好的服务我市经济建设,市局决定在全市统计系统内开展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县(区)统计局、城农调查队,市局各科、队、站及普查局,县(区)城农调查队由所在县(区)统计局统一推荐上报。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评选工作标准统一,客观真实。

(二)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流程公开进行,公平对待,择优选择。严格按照单位推荐,领导把关,内部自评,评审组评审的程序进行。

(三)坚持以评选促工作的原则。通过认真开展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分析水平,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评选要求

凡2016年11月26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撰写的统计分析、调研报告均可参加本次评选。经济论文、科研课题报告等非统计分析报告不参加评选。参评的统计分析报告每篇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分析首页或末页不得注明作者,作者必须填在推荐表上。

四、评选标准

(一)主题明确,突出现实意义。紧密结合我市改革与发展的切实需要,围绕经济发展发展和优化产业结构等主题,反映情况准确客观,分析问题严谨深刻,对策建议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数据可靠,结论明确,体现出统计分析的特点。文章中采用的数据必须有据可循,具有说服力,结论不能模棱两可。

(三)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措辞准确。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市统计局各有关专业和普查局推荐1-6篇,各县区统计局推荐2-3篇,并填写《2017年度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推荐表》,于2017年12月7日前一式两份(以寄出邮戳为准)寄至市统计局综合科。逾期不报,或缺少推荐单位公章的,一律按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对待。

本次统计分析评选工作由市局综合科负责,各科、队、站负责人为评审,分别对各单位报送的统计分析报告进行阅评,采取无记名投票,评选出各等次奖项。

附件:2017年度全市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推荐表

联系人:高小利  

联系方式:0911-2160329   15891310237

邮箱:yazhk@126.com

2017年度全市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