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
2017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即将进入正式的登记阶段,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统一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及各县区2017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是除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外,又一项重要的人口专项调查工作。主要是全面了解2017年全市及各县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年龄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全市及分县区城镇化水平与进程;健全人口统计工作,完善人口统计方法,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各县区统计局、各涉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二、夯实培训
各县区、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要认真选取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要把业务素质高、敬业精神强的人员选为“两员”。同时,按照省统计局的要求,各县区务必在10月16日前全面完成“两员”培训,且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培训方式要以理论和实地操作相结合,在培训的过程中必须选取3-5个被调查户进行实地操作,以便能熟练掌握调查流程和PDA操作规范。要通过培训,使“两员”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责任和工作范围,正确掌握调查对象、理解指标的含义,熟悉网络上报流程,熟练操作PDA,确保摸底和正式调查工作全面、高质量的完成。
三、加强宣传
为了使每个被调查户积极配合调查,达到“调查区域内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理解、人人支持、人人配合”的目的,各县区统计部门要围绕阶段性工作,采取主流媒体宣传、户外广告宣传、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特别是在摸底登记和正式登记阶段,各县区要发放致住户一封信、张贴人口变动调查标语口号,向被调查户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使他们消除思想顾虑,如实申报调查资料,为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四、组织实施
抽样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和实施。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全国人口变动调查工作总体部署和《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特别要关注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二孩政策落实给人口的结构带来的变化情况,夯实各环节的基础性工作,如实反映人口变动情况,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人口和经济发展规划提供服务。
(一)今年的调查将继续采用PDA现场采集并直接上报调查数据,各县区要积极借鉴1%人口和上年度人口调查工作经验,抓好调查工作。为确保我市调查登记的质量和工作效率,省局设计印制了纸介质调查表,以便在PDA信号差和通讯不畅的地区与PDA结合使用。因此各县区必须保证纸介质和PDA采集数据的一致性。PDA是采集数据的唯一工具,切实加强PDA管理和调查数据备份,防止上报数据丢失。做好PDA调查数据的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发布调查数据。要及时解决PDA在摸底和正式登记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摸底、正式登记和改错工作如期完成。
(二)确保源头数据质量。要加强部门协作、做好地域跟踪,强化历史数据、行政记录的比对验证,抓好总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流动人口、年龄结构和城镇化率等主要指标的审核评估工作,准确反映人口发展变化的态势。
(三)调查小区划分、编码和绘图。2017年全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小区是在2015年1%和上年人口变动调查小区的基础上确定的,各县区不得随意扩大或者缩小调查小区,同时要绘制抽中村级单位内调查小区分布图、并给调查小区内所有住户升序编码,绘制抽中调查小区内所有建筑物的分布图。小区划分工作要于2017年10月26前上报市局。
(四)调查摸底、登记工作。摸底工作是保证本次人口变动调查工作全面完成的最关键、最重要的环节,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做好摸底数据与卫计、发改、公安、民政等部门历史和行政记录数据的比对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各县区要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和要求汇总主要数据,按时上报市局。摸底工作从2017年10 月16日开始,10月26日以前结束,入户率必须达到100%,并将摸底结果于26日前上报市局。
现场登记工作从2017年11月1日开始,采用调查员手持PDA入户询问方式进行。各县区要制定入户制度,入户率要达到100%,做到“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登记工作。调查指导员应及时组织调查员进行复查,经核实无误后,于11月13号前上报所有调查数据。《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调查表》的填报对象是所有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集体户人数包括社区内集体居住在学校、工地、工厂、敬老院等的人口。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紧紧围绕调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全过程质量管理控制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调查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检查验收制度。要准确指导填报,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调查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工作责任制,把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列入本年度重点工作事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调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足额保障经费。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的有关要求, 各县区对此次调查的工作经费、“两员”(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报酬要给予足额保障,确保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延安市统计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