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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统计局关于建立局领导联系包抓县区统计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延安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4-14 00:00

  

  各县区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全市统计事业健康发展,为全市追赶超越提供有力统计保障,市局决定建立市局县级领导联系包抓县区统计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是把脉县区。市局包抓领导要积极主动深入所联系县区,了解掌握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统计服务的角度提出对策建议;二是协调服务。采取多种形式,与县区统计部门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强化业务指导和服务。针对基层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与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全力争取支持,认真加以解决;三是督导检查。要对所包抓县区统计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特别要紧盯所 “四上”企业入库和“三新”经济、工业、投资、服务业、城乡住户收入调查等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坚决制止漏统、漏报、虚报、瞒报等现象,切实做到应统尽统;四是监测预警预报。对所包抓县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要及时发现并预警预报,充分发挥好统计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工作责任

  各包抓领导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正确处理好局内分工履责与联系包抓县区统计工作的关系,经常深入所包抓县区、企业,深入一线,面对面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统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三、工作制度

  市局将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包抓领导深入县区工作情况及各县区统计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县区统计部门、基层统计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相互交流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在全市统计系统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助推统计工作追赶超越,为全市转型发展、追赶超越、摆脱垫底做出积极贡献。具体由市局政秘科负责定期通报工作,各县区统计局要及时将典型经验和做法上报市局政秘科。

  附件:县级领导包抓县区名单

  

                               延安市统计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