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地方财政收入179.01亿元、增长7.5%。分科目看,税收收入144.29亿元、增长6.2%,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0.6%。其中,税收收入总量过亿的税种有11项,分别为增值税56.17亿元、增长26.1%,企业所得税13.44亿元、增长16.5%,个人所得税2.83亿元、增长95.0%,资源税45.05亿元、下降16.2%,城市维护建设税12.49亿元、增长13.0%,房产税2.71亿元、增长15.2%,印花税2.02亿元、增长20.8%,城镇土地使用税4.03亿元、下降0.3%,车船税1.77亿元、增长3.1%,耕地占用税1.03亿元、增长19.7%,契税1.54亿元、下降11.3%。非税收入34.72亿元、增长13.6%,其中专项收入13.82亿元、下降6.6%,罚没收入5.85亿元、增长47.3%。
财政支出448.80亿元、增长6.4%。其中,农林水支出59.71亿元、下降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2亿元、增长8.6%,金融支出4.18亿元、增长7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