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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市场稳步增长 高质量发展仍需发力

在市委、市政府电子消费券、以旧换新等一系列促消费措施的带动下,2024年,全市消费需求持续释放,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在库批零住餐企业共计879户,较2023年末增加62户,市场结构不断优化。

一、消费市场整体运行情况

(一)消费市场增势稳定。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6.3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增速较2023年全年提高2.3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95.43亿元,同比增长1.1%,分月来看,限上商品零售额增速呈“波动回升”态势。

(二)城镇主导市场发展。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67.85亿元,同比增长2.8%,增幅较2023年提高2.4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6%,主导市场发展;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8.51亿元,增长0.6%,增幅较2023年提高2.0个百分点。

(三)餐饮收入拉动作用持续凸显。全市餐饮收入47.67亿元,增长9.6%,增幅较2023年提高2.2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9个百分点,拉动作用提高0.2个百分点;2月以来,餐饮收入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在基数逐步提高的情况下,12月限上餐饮收入14.79亿元,增长9.8%;商品零售408.69亿元,增长1.6%,增幅较2023年提高2.3个百分点,其中,限上商品零售180.64亿元,增长0.4%,今年以来限上商品零售整体呈现增长态势。

(四)吃穿用类均持续回升。吃类商品零售27.42亿元,增长14.7%,增幅较2023年提高25.3个百分点;穿类商品零售3.74亿元,下降16.3%,降幅收窄3.9个百分点;用类商品零售149.49亿元,下降1.3%,降幅收窄3.8个百分点。

(五)流通领域三提高一回落。在今年各项促消费措施带动下,批发、零售、餐饮行业发展情况均好于同期,其中:批发业销售额下降2.1%,降幅收窄21.0个百分点;零售业销售额增长2.9%,增幅提高2.8个百分点;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1.5%,增幅提高0.9个百分点。由于红培团队减少,住宿业营业额持续下降,2024年住宿业营业额下降7.3%,降幅扩大30.8个百分点。

二、消费市场发展亮点

(一)市场结构不断优化。从2024年消费市场结构来看,石油、汽车类零售额合计占限上消费市场60.3%,占比低于2023年2.3个百分点;粮油食品类、烟酒类、五金电料类、家用电器类、通讯器材类、机电产品类、其他类零售额占比分别提高1.0、0.5、0.2、0.2、1.3、0.2、0.1个百分点;餐饮收入占比持续提升,较2023年提高1.1个百分点,消费市场结构持续优化,通行类商品主导作用逐步减弱。

(二)网络零售持续发力。截至目前,在库互联网零售企业10户,较同期增加1户;涉及互联网零售的企业34户,较同期增加2户;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3.06亿元,增长19.5%,增幅较同期提高2.0个百分点;户均网络零售额0.09亿元,较同期提高54.8%。

(三)负增长类别不断减少。22类商品零售中,7类实现负增长,下降类别较同期减少12类,其中金银珠宝类、家具类、汽车类个位数下降,粮油食品、烟酒、通讯器材等7类商品两位数增长,机电产品及设备类成倍增长,增速达到585.2%。

三、存在的问题

(一)零上报企业影响大,负增长企业占比较大。全市879户企业中,有百户退库及零上报企业,占比11.4%,下拉全市限上零售额2.2个百分点;负增长企业450户,占全部企业数51.2%,较2023年提高2.4个百分点。

(二)乡村消费趋势增长不明显,市场潜力需要挖掘。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看,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仅为城镇的24.1%;从2023年数据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108元,增长5.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92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然增长较快,但总量仅为城镇的38.3%。综上所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消费潜力仍需发掘。

(三)县域发展不均衡,重点区域回补不足。13个县(市、区)消费市场发展状况差异较大,从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看:仅3个县(市、区)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分别为宝塔、黄龙、黄陵;增速最高的县(市、区)与最低相差18.3个百分点,其中,宝塔区作为主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市54.9%,增速低于全市2.2个百分点,对全市几乎无拉动作用,对市场回补不足。

四、对策及建议

(一)振兴传统行业,推动新消费业态发展。一是持续落实好中、省促消费政策,围绕成品油、汽车、家电、家具、家装等重点商品积极组织促销活动,提振传统消费,提升在库大中型企业活力,夯实消费市场增长基础;二是支持企业、消费者在商场、居民区等地下停车场安装充电桩,确保新能源汽车用户使用便捷,扩大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三是将万达广场、吾悦广场等商业综合体消费热度,辐射至星光不夜城、大都汇等新发展、新建设商圈,在全市打造中心街、新区两大消费商圈,增强个性化、柔性化服务能力,同时逐步发展线上选品,线下体验的新型消费模式,助力新消费业态不断发展壮大。

(二)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拓宽农村消费渠道。一是对乡镇企业给予更多政策扶持,为农民提供更多稳定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增加农村居民劳动收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社会民生保障力度,降低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生活成本,化解农村居民消费后顾之忧;二是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创新农产品销售渠道,对农产品销售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同时引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促进销售渠道和相关服务下沉,助力农村电商经济发展;三是建设或者升级改造标准化购物商场、连锁便利店等便民消费设施,联通村、镇、县消费通道,着力解决农村交通不便、物流无法到达等问题,扩宽农村居民消费渠道,激活农村内需,畅通城乡经济循环。

(三)顺应消费新形势,走差异化发展道路。根据不同县(市、区)环境特点、资源条件,找准定位,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对农产品资源丰富的县(市、区),加大宣传资金投入,大力发展“网销市场”,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对文化旅游资源突出的县(市、区),结合文化体验、乡村休闲等创新旅游项目,推动“旅游+”模式发展,盘活“文化经济”;同时,要充分把握绿色消费、银发经济等新消费增长点,以新消费引导带动消费市场稳定前行,实现“以进促稳”;利用年节假日,通过上下联动鼓励超市百货商场采取节庆促销、直播促销、抱团促销等新兴促销方式,激发居民消费热情。